近期,我听一位女人苦苦埋怨自己被男性“很不好”地对待。
可能是由于我刚好正在读一本惊悚小说吧,我的心里立刻想象她被从移动中的汽车中抛出的场景,或许是汽车或是火车。
但,事情并不是这样。
她只不过在说我们的前两位男友向她提出分手的事,我不觉得这等于是对待她不好。
约会的整个过程,必然会有中断与被拒绝的时候。
这就是每一个人在某个时候会历程的事。
但,这个故事,让我停顿下来,考虑什么才是约会中的“适合对待”。
我想(但其他人可能不认可),道德问题一直涉及一个人善良与否——意思是,他们的行为会不会伤害其他人,或者防止伤害其他人。
性行为本质上不分善恶,只能说它会不会伤害某个人。
同样的,约会行为也应该以如此的规范衡量。
适合约会行为的准则,应该反映背后的这个考量。
伴随年代的改变,年轻男女对于约会并进入可能更正式的恋爱时期的具体期望,和过去不同,和世界其它地方也不同。
这类就是现在的潜规则。
男女关系刚开始的时候,男方和女方应该对彼此(多少地)诚实。
比如:
在交友网站上谎报我们的婚姻情况,肯定是错误的。
其次,其他人看到这类概述,可以非常合理地怀疑作者或许会夸大他们的个人收入(多一些),或者身高(多加一两寸)。
用3、四年前的照片,是为了欺骗其他人,但这是可原谅的,由于这类照片应该不会伤害其他人。(真相早晚会水落石出。)像高空跳伞如此的个人兴趣,就要维持怀疑。
两个人在恋爱关系中的任何时候,都不应该故意误导他们。
他们不应该公然说谎,也不应该隐瞒一个伴侣会想了解、有权了解的事。
当然,这也包含了同时和其他人约会。
目前的大部分情侣会期望,假如他们在一块睡,双方就不会和其他人睡。
当这种事被发现的时候,即便是在恋爱关系的初期,也会被视为欺骗,如果是更迟发现的话,则会被视为背叛。
很长时间以前,年轻男女若没爸爸妈妈的赞同,就不可以正当地约会,更不要说是结婚了。
年代不同了,只须他们想,其他人可以跟其他人约会。
有的人觉得,和一个过去与自己亲密朋友约会过的人约会,是不适合的,但这类考量大致上关系到友情的责任,而非约会的责任。
假如约会双方都得偷偷摸摸,这对情侣就大概违反了某种规则。
在恋爱关系的某些阶段,男方和女方的正确角色,有着不一样的期望。(我在这里说的是异性关系,但同性情侣方面大致上是一样的。)
与其说这类是道德宣言,不如说是礼仪规则,但它们在某些方面是重叠的。
首次约会的时候,男方可以为饮料或晚餐付账,女方也应该在后续约会的时候自愿付账,之后也要偶尔这么做。
假如她赚的钱比较多的话,就应该更常付账。
假如约会已经安排好的话,男女双方需要在约会的时候留在一块,而不是半途离开,去跟一位好像更有吸引力的人约会。
因为男方或许会为晚餐买单,女方没义务和他第二次约会,或者和他进行性行为。
假如她在关系中选择亲吻他,她也没义务进一步进步关系。
即便她参与更亲密的行为,她也没义务再进一步进步关系。
假如男方觉得她是在误导他,就无需再见到她。
但,她有绝对的权力说“不”。
这里出现了一个问题:
男性了解,当一个女性说“不”的时候,她可能不是真的这么想。
她可能只不过在说,她“不是那种女性“。
她提出这一点之后,可能还会答应做她一直以来想做的事。
不过,当女方了解地表明她真的是在说“不”的时候,男性就有义务停止。
假如有任何怀疑,约会伴侣应该被当作是说出他们心中的感受。
事实上,说“不”的那一方,一般上应该有最后决定的权利:要去什么地方吃晚餐、是不是该走远程彼此见面、是不是要约朋友,等等。
更要紧的是,不管他们的关系有多长,双方都有绝对的权利不再见面。
当女方赞同和约会对象发生性关系,她不应该觉得自己已经送了他一份礼物,使得他有义务要再和她见面。
反之,假如他在第二天没给她通电话,他的行为就是鲁莽,而她也应该将之视为警告。
男方为女方打开车门,已经没必要了,即便之前确实有这个必要。
他无需送鲜花。
但其它社交互动所适用的一般礼仪,也适用于此。
比如,一个对侍应生没礼貌的人,对约会对象的行为一般不会更理想。
我顺带一提,犯罪行为,包含暴力及强奸,即便任何一方喝醉了,也不应该发生。
事实上,即使只不过醉酒,一般上也会被视为不适合的行为。
我觉得,之首要条件到的那位女人所形容的感觉到自己被不好对待,和真的不好对待没关系。
这种感觉的背后起因,就是她被拒绝。
其他梦想幻灭的男女朋友也会有同样的感受。
在一个相对地长的恋爱关系中,其中一方会或许会说如此的话:
“大家下个圣诞应该去……”
或者:
“倘若大家有一天能在这种屋子住,那该有多好!”
或者:
“我想向你介绍我这位住在爱尔兰的要好朋友……”
这种话语,可以合理地被视为是发言者为双方计划将来。
不过,这类都不是承诺。
这类只不过白日梦,因此不可以依赖。
假如一个人期望这类是正式求婚的前奏,他就会这么解析它,而且假如他们后来选择离开,他会感觉失望,甚至感觉自己被背叛。
其中,“我爱你”或许会被一厢情愿的人解析为发言者会留在身边直到永远。
但,它总是不是这个意思。
即使是的话,说出爱的宣言的人可能还是不对的。
它的意思应该是:
“此时此刻,我对你的感觉是很,很强烈。”
假如他们想了解这个宣言是不是意味着他们两个几个月后还会在一块,他/她就得等上几个月才会了解!
大家恐怕一直会反复恋爱又失恋着。
我有一些异常小心的患者,他们非常不想进入任何恋爱关系,恐怕他们在将来会不经意地这样伤害他们。
所以,当这种情况发生的时候,一个人如何负责情侣的感受?
我会告诉所有些人,他们有责任不做源于己没计划遵守的承诺。
假如他们的情侣在没承诺的状况下自以为有承诺,错就不在自己身上。
当然,他们不应该只为了缓和这种情绪而留在一段关系之中。
从长远来看,如此会使大伙都感到非常糟。
尽管这样,好的人在伤害其他人的时候,一直会感觉愧疚,即便如此的伤害是无可防止的。
他们我们的痛苦也是无可防止的。
我告诉他们,要尽量有善心。
但大家不应该预先判断一段关系。
大家不应该只由于关系或许会失败而拒绝进入一段长期关系。
每一段成功的关系之前,一直会有失败,像很多人类的努力一样。没啥事是势必的。
另外,由于关系有失败的可能性而决定不恋爱,是行不通的。
不管大家想要或否,都可以向爱情伸手,而事情应该就是如此的。